寻找双赢:上海中产这样和地方政府讨价还价

政见观察员/杨鸣宇

欧博文和李连江提出“依法抗争”大概是过去二十多年里有关中国的抗议政治研究最常引用的概念工具。“依法抗争”下的抗议行为有几个特点。首先,相较于地方政府,抗议者更为信任中央。认为中央政府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在地方得不到落实。正因为如此,中央政策或法律文件不但是抗议者理据,同时也是保护自己免受地方打压的“护身符”,毕竟抗议行为事出有因,不是纯粹闹事。最后,这样的结果自然而然就是地方政府通常成为抗议者的目标对象,而中央政府则被理解为负有道德上解决怨气责任的最终仲裁者。

通过2012-2013年间对上海松江区下辖某城镇住宅小区里的中产长达一年多的田野调查和访谈后,复旦大学的熊易寒在最近一篇发表于《日本政治学研究》(Japanese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的论文中亦认为“依法抗争”并不能很好的描述这批以公务员、医生、律师等白领工作为职业的上海中产的抗议策略和背后的逻辑。在政治信任上,他们不但不区分中央和地方谁更可信或谁又更不可信,在具体行动中地方政府更是被他们视为是可以协商而非“硬碰硬”地抗议的对象。因此这批中产的抗议逻辑大概可以形容为“寻找双赢”。

这种“寻找双赢”的行动逻辑可以从一起具体的抗议事件中得到体现。

2008年在镇里一个叫晨华(音译)的小区的旁边即将要兴建一个发电站而走上街抗议,和很多“邻避运动”的发展轨迹类似,由于担心健康可能因此受影响,几百位小区业主很快就被动员起来上街抗议。这次行动的发起人是一位姓宋的业主,虽然抗争最终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宋本人亦因此惹上官非。之后宋就学乖了,知道和地方政府打交道要尽可能协商,很快他就在网上的业主论坛里找到了可以实现这个目的的“组织”─由镇里不同小区里的积极业主组成的业主志愿者协会。

业主志愿者协会最先被上海政府注意,是因为2008年4月后者收到发表一封来自前者的要求解决镇里糟糠的公共交通的公开信。志愿者协会的成员其后得到和上海副市长见面的机会。2009年镇政府的官员开始意识到和业主与志愿者协会建立恒常交流机制的重要性,双方于是维持着一月一次或两月一次,每次15-20人的见面会,就镇里的教育、交通、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交换意见。

据业主志愿者协会的成员表示,在过去4年反映的87件事项中,63件得到了解决或至少被接纳。而镇政府当然也有收到好处。比如说业主论坛上曾有业主因为物业管理问题而计划发帖号召“上街散步”,志愿者协会的成员看到帖子后随即和镇政府官员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在一定前提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帖子被删除,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既然抗议者和地方政府之间“寻找双赢”是现实中是可行的,为何类似的抗议策略亦较少在其他地方见到?研究者认为可能原因有几个。首先是时机问题,2008年的时候上海正在全力筹备2010年举行的世界博览会。社会稳定在政府的议程中的重要程度大幅提高,这在一定程上刺激了上海市政府通过开放政治参与来了解民意这样的新方式来进行维稳的兴趣。另一方面,中产阶级由于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知识,相较工人或农民,他们更懂得如何通过和地方政府交打道的方式进行维权。当然,研究者也强调 “依法抗争”和“寻找双赢”并不是两个完全相斥的概念,两者的差异更多体现在策略使用上的前后次序。换言之,上海的中产在和地方政府的打交道过程中并非彻底放弃“依法抗争”,而是把它视为穷尽其他手段后最后的“大杀器”。

总括而言,这篇研究通过生动的个案描述再次显示了,至少在中国,政府对抗议者的可能响应方式较主流威权政治研究中只有“萝卜”和“大棒”的假设更为多元和丰富。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篇研究的案例亦恰恰说明正因为威权政体在制度上由于缺乏政府和市民的制度化的恒常交流机制,能否跳出“‘萝卜’还是‘大棒’的二选一难题,过程充满了偶然性。

参考文献
Xiong, Yihan “Becoming a Good Citizen for a Better Life: Why Does the Middle Class Prefer Negotiation over Rightful Resistance in Shanghai?”, Japanese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018, 19(2):31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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